1.新进实训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
2.实验人员应通过培训,能承担所要求的课程的实验准备及实验课教学任务。
3.人员培训按三级培训制度执行,即中心培训、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。根据教学的需要,力争每1—2年选派一名实验人员到校外进修。有条件时也可请校外专家来校内培训。
4.期末按德、勤、绩对实训中心技术人员进行考核。考核称职以上方能继续留任。对成绩显著者,予以奖励。
5.由于故意或违章操作所致仪器设备或其它物品损坏者,应视情节进行赔偿及处理。
6.由于责任心不强所致实验课教学事故或违反学校劳动纪律、教学纪律的人员,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乃至行政处分。
临床技能实训中心
2023年7月12日